健 康 教 育 服 务
一、服务对象
昆明辖区内居民。
二、服务内容
(一)宣传普及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》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。
(二)对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0~36个月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。
(三)开展合理膳食、控制体重、适当运动、心理平衡、改善睡眠、限盐、戒烟、限酒、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。
(四)开展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哮喘、乳腺癌和宫颈癌、结核病、肝炎、艾滋病、流感、手足口病和狂犬病、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。
(五)开展食品卫生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环境卫生、饮水卫生、戒毒、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。
(六)加强与区(乡)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村(居)委会、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调,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。
(七)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,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。
(八)运用中医理论知识,在饮食起居、情志调摄、食疗药膳、运动锻炼等方面,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,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、音像资料的种类、数量、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、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,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。
(六)服务形式:
1.提供健康教育资料
(1)发放印刷资料
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、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。
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、VCD、DVD等视听传播资料,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,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、观察室、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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